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8-10-15 16:56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北塔区区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以及《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核查、批复、公开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股牌子)

1)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草拟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协调组织民政复议及仲裁工作;负责局机关督察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运转、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晋升、评聘审核上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2)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制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细则,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承办机关财务工作。

2、救灾救济和慈善事业股(加挂社会救助股,对外称北塔区慈善会)

1)监督实施救灾救济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并发布灾情,慰问灾民,申请、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2)负责灾民的救助、救灾物质的储备及管理工作;开展救灾募捐工作。

3)指导全区各基层民政系统的定期、定量救济工作及临时救济工作;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和农村互助互济工作。

4)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计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管理、监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福利资金的使用。

5)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临时救助。

6)承担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的审定、管理及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7)管理和监督中央、省、市下拨的保障金以及区财政配套资金的使用。

8)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增强社会各界和公民的慈善意识;从事筹募善款、帮困救助、对外慈善交流与合作。

3、双拥工作股(加挂优抚安置股,对外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国家优抚、双拥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优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对象的伤残评定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报褒扬革命烈士;管理优抚事业经费;负责全区城乡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培训、安置工作;指导全区烈士纪念建筑物和光荣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基层政权股(加挂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牌子)

1)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区服务业的规划、协调、指导、管理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社区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以上行政区域变动以及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上级下达的边界勘定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的纠纷工作,并提出仲裁建议;承办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2)负责全区性社团及其分支机构、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未登记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管。

5社会事务股(加挂区殡葬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区社会事物、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涉外、涉港澳台、涉侨社会福利机构和全区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敬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办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老龄工作股(加挂残联工作)

1)负责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街道办事处)的老龄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负责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4)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加社会活动。

6)负责核发《残疾人证》,组织社会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和助残活动。

7)承担全区福利企业涉及残疾人相关事项的处理。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以及二级机构单位,含社会救助管理局和婚姻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948万元。比上年减少21%。总支出4856万元,比上年减少19%。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4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6万元,与2016年增减21万元。减少原因为一、低保对象与优抚对象人数核减,收支相对减少;二、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4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7.7万元,与2016年减1177.8万元。减少原因为一、低保对象与优抚对象人数核减,收支相对减少;二、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948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856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2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56万元,比上年减少1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2万元,与2016年减少1106.6万元。减少原因为一、低保对象与优抚对象人数核减,收支相对减少;二、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18万元。基本支出: 8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万元。项目支出:3642万元。与2016年减少1170.6万元。减少原因为一、低保对象与优抚对象人数核减,收支相对减少;二、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0.9万元,公务接待50批500人次。

“三公”经费减少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1、减少: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0.1万元,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236.3万元,用于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335.3万元。

附件:2017年度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