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 2020-01-17 10:52 来源:北塔区纪委监委 访问量: 【字体:

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公开

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北塔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一般预算支出表

14、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区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北塔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控告,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街道纪(工)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北塔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三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委机关、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中心。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含委机关、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总收支情况:2020年北塔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总收入40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0年北塔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总支出404.57万元,其中:支出404.5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2.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4.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49.7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信息中心人员。

3.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40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7万元,项目支出2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9.7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信息中心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04.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79.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办案经费7.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经费;作风建设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作风督查经费;监督执纪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督执纪;其他工作经费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经费。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北塔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404.5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8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度委机关本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所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72万元,主要增加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信息中心的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增加7万元。主要是增加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信息中心经费和公务运行维护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塔区纪委监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北塔区纪委监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04.57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5个,资金25.2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附件:邵阳市北塔区委纪委监委2020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北塔区纪委监委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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