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纪委监委
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控告,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街道纪(工)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北塔区纪委监委包括1个行政机关。2018年预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开支人数14人,其中在职12人,离退休 2 人。实有车辆2台,其中,因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6月从北塔区检察院划转公务用车1台。
三、编制人数情况
2017年12月底机构改革,北塔区纪委监委实有行政机关编制22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事业编制1名,所属事业单位1个,定编3名。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暂按改革前人员情况进行编制。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83.3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4.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183.316万元,其中:基本出支出150.816万元,项目支出3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4.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5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9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2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348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1.9 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按照中央、省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1269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委机关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有公务车辆2台;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1、收入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3、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4、项目明细表
5、单位人员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