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北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对相关单位2018年度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就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区相关单位。
二、评价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 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 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 33号)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三、评价内容
l、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精细化。
2、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规范性、“三公”经费控制、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
3、综合管理。部门财务规章建立及监管,账户管理及小金库治理,机构及人员设置,预算信息公开,非税收入收缴,资产管理等情况。
4、履职绩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完成质量。部门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l、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预算绩效管理是区委、区政府综合估工作的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加强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科室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实事求是、资料齐备。
请各单位实事求是,合理评价,并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支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绩效评价结果应客观、清晰地反映出支出和绩效之间的关系,相关佐证材料要完整、齐备。
3、落实责任、确保上报。
接到通知后,请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于2018年12月15前完成考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评分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以部门文件形式报送区财政局。
五、其他事项
区财政局将组织业务股室及相关人员根据各部门绩效评价自评资料报送时效、质量及支出管理绩效按照级次评定分档,并将评定情况报区绩效办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评定情况将在一足范围内公开。
北塔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10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 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 | 25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 |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2015年决算编制数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扣0.3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一上年度“公经费”总额)一上年度”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 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
| |||
“三公经费”管理 | 5 | ①单位有考察报告或建议,及考察建议被政府采纳,1分;②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③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④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2分,每少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 |
|
| |||
出省出国﹝境﹞经费变动率 | 1 | “出省出国(境)经费”变动率≤0,计1分;“出省出国(境)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出省出国(境)经费变动率:[(本年度“出省出国(境)经费”总额一上年度“出省出国(境)经费”总额)/上年度“出省出国(境)经费”总额]×100%。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 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 |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 | 3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3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占扣0.3分, 扣完为止。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一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 | 3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3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一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 | 3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3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一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 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一90%,计1分;70%(含)一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
非税收入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 |||
非税收入完成率 | 2 |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13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13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 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入 | 预算扫行 | 10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一20%(含),计1分;大于20%不得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预算完成率 | 2 |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顶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 |||
资金结余 | 2 |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以100%为标准。政府采购执 行率=100%,计2分;每少一 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 (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 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过程 | 预算管理 | 31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 |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3分;②会计人员持证上岗,1分;③会计人员、机构按规定设置,1分;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 立、按时完工等),3分,每发现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开支)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支出符合部门顶算批复的用途;④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 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⑤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 究决策;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⑦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⑧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 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 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过重 | 预算管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顸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管理 | 2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 ①己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5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5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 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 |
管理安全性 | 17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帐卡账 表(决算报表等)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繳;⑥清查盘点: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⑦产权明晰,权证齐全;⑧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金运行情况。
|
| |||
固定资金利用率 | 3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3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 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产出 | 履行 | 6 | 工作完成率 | 3 |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3 |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
|
工作质量 | 3 |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单位,计3分;良好单位,计2分;合格单位,计1分;不合格单位,计0分。
|
|
| |||
效果 | 履职效益 | 5 | 经济效益 | 3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及2014年所完成主要的工作,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 |
社会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 | 90(含)以上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瓿门,群众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五30份) |
| |||
合计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主管部门在申请专项(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时填报,作为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基本情况
(一)专项(项目)名称:填写市财政安排专项(项目)时明确的规范专项(项目)名称。
(二)专项(项目)主要内容:简要说明专项(项目)实施和支出的主要内容。
(三)责任人:填写专项(项目)第一责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专项(项目)属性:在“经常性”和“一次性”、“新增”和“延续”中选择确认。
(五)立项依据:填写批准(同意)专项(项目)立项的文件等有效依据。
(六)资金总额及构成:填写本专项(项目)资金计划总额,包括申请各级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涵盖中央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和其它资金数额。
(七)专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简述专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专项(项目)须简述可行性论证的机构和论证结论。
(八)专项(项目)起止时间:填写专项(项目)实施计划起止时间。
三、产出目标
专项(项目)产出目标:反映专项(项目)主管部门计划在一定期限里达到的产出,可以用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表述。
(一)定量目标:用量化的形式来表述实施专项(项目)预期的产出,可以进一步细分为:
l、数量目标:专项(项目)单位实施专项(项目)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2、质量目标:专项(项目)单位实施专项(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的标准、水平和要求;
3、时效目标:专项(项目)单位实施专项(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所需时间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4、成本目标:专项(项目)单位实施专项(项目)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
(二)定性目标:对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实施专项(项目)预期产出,可以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目标(指标)内容:根据专项(项目)实际情况将绩效目标(指标)具体细分后确定的目标内容。
(四)目标(指标)值:对目标(指标)内容确定的具体数值。
四、效益目标
专项(项目)效益目标:专项(项目)单位实施专项(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里达到的效果,可以用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表述。
(一)定量目标:用量化的形式来表述实施专项(项目)预期的效果,可以进一步细分为:
1、经济效益:反映专项(项目)预期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反映专项(项目)预期产生的综合社会效益;
3、环境效益:反映专项(项目)预期对环境产生的私极或消极影响;
4、可持续影响:反映专项(项目)预期对人、自然、资源带来的可持续影响;
5、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专项(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专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注:对部分无法归纳汇总的绩效目标值,请统一以“见已审定的专项(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表述。
(二)定性目标:对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实施专项(项目)预期产生的效果,可以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描述。
(三)目标(指标)内容:根据专项(项目)实际情况将绩效目标(指标)具体细分后确定的目标内容。 .
(四)目标(指标)值:对目标(指标)内容确定的具体数值。
五、说明
此表反映同一性质专项(项目)由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分别进行实施.的,实施单位上报后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