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邵发[2002]6号》和《邵政办[2002]44号》文件规定,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财政预决算、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条例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2)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区本级财政总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区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3)管理各项财政收入、专项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4)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制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制订清产核资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6)对区级财政支出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7)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8)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
(9)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0)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贯彻落实中央、省税费改革政策,制定全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制定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开展税收制度和收费改革调研,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
(12)预测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研究经济运行中有关财政问题,提出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重大财政改革方案。
(13)负责移民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与财务管理。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建设融资平台。
(三)多措并举组织收入。
(四)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五)做好2015年度全区财政决算工作及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准备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及2016年预算涵盖的事业单位
1、北塔区财政局属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在职实有人数64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人数64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2、财政局所属事业机构有:北塔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北塔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北塔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北塔区工资统发中心。北塔区非税收入管理局为参加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支持型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3名。
北塔区乡镇财政管理局为参加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支持型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3名。
北塔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为参加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支持型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2名。
北塔区工资统发中心为公益型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2名。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15.2万元。预计比2015年决算下降了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预计比上年决算数降低了0.7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降低了1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7.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254.6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48.3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73万元。
五、本单位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为零。
邵阳区北塔区财政局
2016年4月7日
1、收支预算总表
2 、单位经费明细表
3、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4、“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