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 2021-09-23 13:27 来源:北塔区城管执法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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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者设施;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法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含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路灯、渣土、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产生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装备股、市容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数字化信息股。 所属事业单位3个,即:北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塔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塔区城镇绿化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本级以及所属3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298.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8.94万元,减少6.7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2020年支出总计371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4.25万元,增长9.24%,主要是因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29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5.30万元,占9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3.41万元,占9.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1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8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15.1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28万元,减少3.43%,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341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6.91万元,增加15.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支出增加,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6.91万元,增长15.08%,主要是因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1万元,占2.37%;卫生健康支出38.03万元,占1.12%;城乡社区支出3238.76万元,占94.97%;住房保障支出52.71万元,占1.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9.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6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3.72万元,支出决算是76.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4.39万元,支出决算4.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8.03万元,支出决算3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837.58万元,支出决算1208.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2030.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市场化经费未列入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2.71万元,支出决算5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0.40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79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0%,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1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44.22万元,完成预算的86.7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6.29万元,减少83.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2.96万元,完成预算的9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9.35万元,增加27.8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购置了执法生产用车一台,二是执法生产用车数量增加造成车辆保险及油料等费用增加,三是部分车辆老化造成油耗及修理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2.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96万元,占97.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全年共接待16批次、397人次,主要是我局创文、迎检及拆违等加班工作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96万元,其中:执法生产用车购置费1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6万元,主要是车辆的保险、年检、油料、修理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生产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法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2.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1.37万元,增长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开支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局按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713.8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情况较好。严管严控执法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行政处罚权职能,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北塔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1、邵阳市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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