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集中采购
北塔区苗儿村船舶污染接送站码头工程合同公告
时间: 2020-04-08 15:08 来源:北塔区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发包人:邵阳市北塔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邵阳市北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市政办函【2017】168号关于印发《邵阳市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和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对邵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由乙方中标。现经双方协商该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邵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站。

2.工程地点:邵阳市北塔区田江街道办事处苗儿村。

3.资金来源:省补资金。

4.工程建设内容:按邵阳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设计图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测为准。

二、合同工期

自开工日起,30天内完成。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130万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

五、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3.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

6.图纸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的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质量

满足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八、工程款支付

该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市交通、海事部门验收合格后待省、市补助专项资金到位后按中标价付足95%,留5%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九、工程保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人

签字:唐成满                            签字:谢民维

2020年 3 月 26 日                       2020年 3 月 26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06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10157号-1
网站标识码:4305110001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