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21-09-23 15:49 来源:北塔区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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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法规,权限内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通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研究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农业机械技术教育培训,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

2、负责全区水利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江河和水库水生态保护、江河和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全区水资源信息。

3)负责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权限内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乡(街道)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4)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6)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7)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贯彻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淮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执行全区扶贫开发的政策,协调解决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指导乡(街道)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贫困状况和监测与统计。

3)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上报并指导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4)协调管理国家组织和其他机构的扶贫开发工作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实施管理。

5)制定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组织贫困村科技推广,组织指导扶贫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调研工作。

6)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捐献资金和物质,联系上级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计划。

8)承办区扶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贵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财务股、农业股、农业发展规划和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管理股、农机安监股、水利建设管理股、河湖水资源股、扶贫开发股。北塔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编制人数9人,工勤编制1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21人,实有人数88人,其中在职64人,离退休2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05.5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90.79万元,下降18.90%,主要是因为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74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86万元,占9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3万元,占0.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10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06万元,占85.35%;项目支出308.53万元,占14.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8.46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97.92万元,下降19.18%,主要是因为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等资金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32万元,下降6.14%,主要是因为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等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8.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77.86万元,占3.71%;卫生健康支出支出34.77万元,占1.66%;节能环保支出支出36.81万元,占1.75%;农林水支出支出1900.86万元,占90.58%;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8.16万元,占2.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7.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9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7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56万元,支出决算为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4.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1万元,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减资金0.5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11万元,支出决算为3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2.6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9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减资金9.9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减资金0.65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36.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36.81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51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5.01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2万元,支出决算为9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72.36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2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5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36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50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391.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391.23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0.57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43.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43.24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2.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52.79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2.52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公园(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23.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223.81万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2.58万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8.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58.5万元。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66.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66.03万元。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3万元。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万元。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21.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21.04万元。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0.56万元。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减资金6.35万元。

3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7万元。

3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15.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115.55万元。

3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资金50万元。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8.16万元,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62.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6万元,完成预算的257.2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6.64万元,下降75.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安排,实际业务需求发生,与上年相比减少1.27万元,下降11.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15.01%,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3万元,占84.9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9个、来宾193人次,主要用于各级部门的工作检查和工作调研,工作现场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76.52万元,降低236.33%。主要原因是贯彻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74万元,用于开展各行业部门省培训开支4.74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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