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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帮扶的两大任务:一是控辍保学,不让学生因贫失学。二是资助到位,全覆盖。
二、教育帮扶对象
原建档立卡户(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残疾学生(含残疾人子女)、特困户、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因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教育帮扶内容
幼儿园入园补助、中小学生活补助、高中生助学金及免学杂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享受残疾补助)、中职助学金及免学费和雨露计划、大学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享受残疾补助。
四、教育帮扶原则
省内跨县(市、 区)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一按学籍地原则进行资助,户籍地不得对其进行资助。出省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湘教通[2019]250号文件要求,由户籍地的乡(街道)、社区和驻村帮扶干部负责核实,并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省外就读学生信息核实工作。
五、教育帮扶标准
幼儿入园补助:500元/人/期;
小学生生活补助:250元/人/期;
初中生生活补助:寄宿生625元/人/期,非寄宿生312.5元/人/期;
高中生:助学金500--1500元/人/期(根据助学金指标进行评定),免学杂费省示范性高中(含特色教育学校)1000元/生/期、其他800元/生/期,对残疾学生补助700元/生/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500元/生/期;
中职:免学费1200元/生/期,助学金1000元/生/期,雨露计划1500元/生/期;
大学生:本、专科国家奖学金4000元/生/期,国家励志奖学金2500元/生/期,国家助学金平均1500元/生/期,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期,博士5000元/生/期,一次性资助残疾人大学生:专科4000元/人,本科生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6000元/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3000元/人不分层次;助学贷款专、本科不超过12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