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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塔区关于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1-03-04 10:13 来源: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字体:

各乡、街道党(工)委,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机关各单位:

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北塔区关于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4日         

北塔区关于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良好契机,落实区委“四区二城”发展战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依托全区现有的农业产业,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解决扶贫产业在技术、设施、管护上的瓶颈和营销的短板问题,实现扶贫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带动全域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1.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骨干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产品多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3.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风险和交易成本,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经营,稳定经营预期。

4.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紧密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

2.坚持农民自愿。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多种组织带动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不同区域、不同产业有多种表现形式,具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选择合作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拉郎配、一刀切。

3.坚持民主合作。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内部平等对话、沟通协商机制,兼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骨干企业等各方利益诉求,共商合作、共议发展、共创事业。

4.坚持兴农富农。把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基本宗旨,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辐射带动作用,保障产业收益。

四、发展路径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骨干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围绕城乡一体发展,突出蔬菜水果两大特色产业,抓好“菜篮子”创品牌、抓精品水果产业防风险。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创建4个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绿色蔬菜产业化联合体。以陈家桥蔬菜产业园为示范核心区,涵盖原种场、白泥田、陈家桥、望城坡、苗儿、田江、谷洲等3000亩蔬菜基地和茶元头、兴旺的蘑菇基地,着力打造“白田萝卜”“田江芹菜”、“白泥田藠头”等北塔蔬菜品牌。

2.精品水果产业化联合体。以李子塘村为示范核心区,引进1-2家骨干企业,对接科研院所,整合全区黄桃、杨梅、蓝莓、无花果、葡萄、黄金贡柚、秋桃、脐橙等共2800亩水果基地,推进标准化管理,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3.油茶采摘休闲农业联合体。以苗儿村为示范核心区,涵盖兴旺村、光裕村等共1000亩油茶基地,打造北塔粮油品牌。同时,依托谷洲脐橙、邓家黄桃、苗儿蔬菜、田江桑葚和东方

新绿洲生态园,开发休闲农业采摘园。

4.稻渔水产养殖联合体。以兴隆社区的稻香蛙基地为示范核心区,覆盖光裕村的稻花鱼基地、贺井村的特种水产基地、枫林村的龙虾基地和宝马湖水库等600亩水产养殖基地。

五、工作任务

1.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骨干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形成紧密型利益关系。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之间以土地、资本、技术、设施、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互助合作等方式,实行农资供应、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优势互补,形成服务、购销等最惠待遇,让各成员受益,实现合作共赢。

2.增强骨干企业带动能力。坚持政策扶持、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多元投入的方法,促进骨干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培育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鼓励支持骨干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产业体系,促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3.规范内部管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探索治理机制,坚持民主决策、合作共赢机制,引导各成员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制定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引导合作社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要素合作和生产全过程合作。

4.强化家庭农场基础支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实施标准化生产,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和认定办法。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实现节本增效。

5.探索多样化的联合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探索合同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发挥各类领军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提高各经营主体专业化生产水平。要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农业信息共享、人才技术交流、科学规划、资金流动等方式实现要素联接。

6.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根据各产业的区位特点和基础,调优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蔬菜、精品水果和休闲农业旅游等主导产业。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示范效应显著、带动面大的农业产业化基地。

7.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向联合体内经营主体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骨干企业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8.引导资金有效流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骨干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垫付等服务,缓解农民生产资金短缺难题,对于垫付资金的骨干企业,财政承担不超过50%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每年在收益分配前,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保障金,提高自身发展和抗风险能力。

9.坚持科技人才创新。骨干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研发机构,推进全面创新发展,加强农耕农艺农机技术、良种良育良法良壤技术运用,提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积极对接农科院,着重研发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等核心技术和模式,努力实现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人才培训、交流与合作,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提高创新水平。

10.加强市场信息互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机融合,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开拓联合体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找准市场需求,依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沟通合作机制,优化种养结构,实现农业供给侧与需求端的有效匹配。

11.推进品牌共创共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建立农产品从环境、生产、加工、流通到餐桌全程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要增强品牌创建意识,倡导积极开展“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打造北塔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实现品牌共享共建。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塔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邓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罗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怡平任副组长,区属相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领导小组牵头对联合体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大力支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帮助解决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加强政策扶持。(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整合涉农项目扶持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将现有支持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向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2)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先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对经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并颁证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领办骨干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评定为省级和市级示范联合体的领办骨干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领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区级骨干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省级龙头企业。(3)落实促进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支持政策,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项目用地需求,对获得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的领办骨干企业所需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4)对连片5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蔬菜基地,区财政按3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奖补;对集中连片的产业基地,优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对新建的水肥一体设施,验收合格后,区财政按经核定的实际投入设施建设成本的70%给予奖补。(5)对获得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区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标准奖补;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品牌荣誉的,区财政分别按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6)对达到质量标准农产品的,区财政根据实际给予适当奖补。

3.强化金融服务。支持“财政惠农信贷通”对示范联合体内的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优先放贷,并适当增加信贷额度。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设立内部担保基金,与金融机构共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授信额度,实行随用随借、循环使用方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资金需求。

4.强化扶贫资产管理。一是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分类清产核资行动。联合体建设的前提是要做到产权清晰,联合体各组成部分的资产、股权要明确,要按照 “三类管理、五权五化”资产管理模式进行清产核资,按资产价值评估入股联合体,利润按照比例分成。二是实施联合体管理制度化运行。按照区级出台的《北塔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三是建立联合体内部规范化管理机制。指导联合体完成工商注册,制定联合体管理章程,确定权利和责任义务,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利益共享。

附件:北塔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北塔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 邓  政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 罗  颢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张怡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何比峰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郑小兰区发改局局长

林志森区财政局局长

李光明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岳健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生发区文旅广体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朱锦城区金融中心主任

邓迎胜区税务局局长

刘高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书记、副局长

杨清平农业发展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经理

张世军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高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邵常、廖卫华同志为副主任,陈海龙、徐远林、贺东华、孙英姿、唐泽华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今后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工作异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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