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1-02-02 17:11 来源:北塔区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北塔区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8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39号)精神,经研究,现安排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 万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1)。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能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故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二、本级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要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按资金明细来源在预算指标文件中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要求,在分配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相关资金时,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学校倾斜。

四、要按照财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根据分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全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行为。

五、要根据中小学有关建设标准,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维修改造资金支持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重点用于各地危房校舍的维修和抗震加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要确保及时发现并及时消除各级危房校舍,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

附件: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安排表

北塔区财政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安排表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

单位

总计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补助资金

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日常维修和抗震加固部分)

北塔区教育局

922

728

68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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