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1-05-31 16:56 来源:北塔区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北塔区教育局:

经研究、现安排你单位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资金64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要求,在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时,按年生均I0元的标准单列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支持各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保证各类学校正常运转。

二、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平均资助面为24%(按照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分三类,一类地区16%,二类地区20%,三类地区30%);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非寄宿生平均资助面为11%(一类地区5.5%,二类地区7.5%,三类地区17%)。要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发放等工作,优先将建档立卡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三、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用于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等。要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两类学校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度规划建设任务。

四、要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 121号)要求,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

附件: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资金安排表

                                  

北塔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

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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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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