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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时间: 2021-11-25 11:36 来源: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我局稽查大队现将11月25日,4件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予以公布。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邵北市监处罚〔2021〕28号

案件名称:邵阳市北塔区新生活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430511MA4RLU3R54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李艳平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艳平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的威龙(调味面制品)和宏发祥红姜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十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一、宏发祥红姜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二、威龙(调味面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宏发祥红姜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二、威龙(调味面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2021年12月6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邵北市监处罚〔2021〕29号

案件名称:邵阳市北塔区新世纪商场涉嫌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蒸肉米粉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430511MA4PBL0N29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邓云华

法定代表人姓名:邓云华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的蒸肉米粉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第九项: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的规定,构成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2021年12月3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邵北市监处罚〔2021〕30号

案件名称:邵阳市北塔区喜临门生活商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430511MA4NU0XJ4Q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易卫红

法定代表人姓名:易卫红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的原味瓜子和原味花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第六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一、原味瓜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六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销售的;二、原味花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第九项: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原味瓜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原味花生根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2021年12月6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邵北市监处罚〔2021〕35号

案件名称:邵阳市北塔区丽彤便利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婆饼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430511MA4PPPBP6P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宁云

法定代表人姓名:宁云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的老婆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2021年12月3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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