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我局稽查大队现将7月-8月1件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予以公布。
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邵北)市监处罚字[2021] 16号
案件名称:邵阳市北塔区朱曦琴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42000MA4UHUNX21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朱曦琴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曦琴
主要违法事实:无证无照经营食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擅自经营食品的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21年 7月16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