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茶元头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9-08-23 10:39 来源:北塔区茶元头街道办事处 访问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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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概况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位于资江北畔,辖社区4个、行政村4个,全办行政编23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21人。依据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城乡管理、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居民区、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3)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4)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6)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7)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8)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    (9)负责本辖区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和地区交通安全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信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11)负责本辖区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12)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3)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4)组建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本辖区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15)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16)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7)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18)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茶元头街道属乡镇(街道)一级单位预算。我办根据编委核定,下设14个站、所、办公室,其中所1个、办公室8个、站5个。全部纳入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下设所为:财政所;下设办公室为:党政综合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综治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城管卫生办公室(拆违办);下设站分别为:安全监督管理站、文体站(创文办)、经管站、就业和社会保障站、城乡规划站

另设其他专职(兼职):团委书记、人大秘书、政协秘书、纪检干事、组织干事、纪检副书记、妇联主席、禁毒专干、卫生专干、武装干事以上岗位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3、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茶元头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529.82万元;总支出1000.17万元、占预算的65.4%、年末结转529.65万元、占预算的34.6%。2017年度支出总计1092.99万元,支出比上年度增长95.72%,年末结转和结余424.55万元,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增长的原因是我单位是2017年8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度只有5月的收入支出,2018年度为全年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52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5.82万元,占预算的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万元,占预算的5%。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822.41万元,增加幅度为116%,主要原因是我办于2017年8月份成立,2017年的财政决算只有5个月,财政只拨付给我单位5个月预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00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44.46万元、占支出的5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1万元、占支出的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7万元、占支出的2.3%,城乡社区支出12万元、占支出的1.2%,农林水支出267.68万元、占支出的27%,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占支出的0.7%,住房保障支出32.15万元、占支出的3.2%,其它支出44万元、占支出的4.4%。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92.76万元,增加41.39%,主要原因是我办于2017年8月份成立,2017年的财政决算只有5个月,财政只拨付给我单位5个月预算。因此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财政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529.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00.1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54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万元,农林水支出267.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5万元,其它支出44万元。年末结转529.65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村级财政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2017年无结转余额。财政拨款总收入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822.41万元,增加幅度为116%;财政支出总额为1000.1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92.7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办于2017年8月份成立,2017年的财政决算只有5个月,财政只拨付给我单位5个月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未追加安排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9.17万元。

(二)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719.57万元、占预算的7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11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7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45万元。

项目支出:229.60万元、占预算的24.3%。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41.77万元,增加了43.68%。

(三)具体情况

我办于2017年8月份成立,2017年的财政决算只有5个月,财政只拨付给我单位5个月预算;另外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5.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2018年项目增多。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未追加安排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为71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11万元、占预算的62.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74.01万元、占预算的2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45万元、占预算的13.1%。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了166.17万元,增加了30%,其主要原因是我办于2017年8月份成立,2017年的财政决算只有5个月,财政只拨付给我单位5个月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4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57万元,决算数为5.84万元.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8.92万元,决算数为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8.92万元,决算数为5.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29万元,减少5%;现有公务车辆保有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次,接待人数为0人次。与2017年相比减少3.6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

有政府性基金决算:2018年政府性基金74万元,用于(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本年支出51万元,年末结转23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18年整体绩效目标:

1、补充政府运行类绩效目标:为机关办公及文体中心运行提供后勤保障,保障办事处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街道自身建设经费绩效目标:为机关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3、部分下划及财政预算类项目绩效目标:为村、社区组织居民活动提供经费保障,丰富居民业余生活,提高辖区内居民幸福生活指数。

4、工作经费(非工程),包含计生工作经费、社区统计室经费、文化活动经费、党团活动经费、防火防汛安全经费,基层建设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机关和社区的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保障机关和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社区居民。

5、维稳经费绩效目标:保障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为辖区内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6、工程及其他资金绩效目标:其中(1)环境整治经费和经济发展经费,绩效目标:保障辖区内环境干净整洁,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干净整洁的生活氛围。(2 )社会建设项目工程和非工程,绩效目标:通过一系列环境整治工程和政府购买服务,服务辖区内居民,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幸福生活指数。

(二)、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2018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补充政府运行类绩效目标:全年度已为机关办公及文体中心运行提供后勤保障,保障办事处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2、街道自身建设经费绩效目标:已为机关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部分下划及政策类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全年共为社区组织居民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并丰富村民、居民业余生活,提高辖区内村民、居民幸福生活指数。

4、工作经费(非工程)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包含计生工作经费,社区统计室经费,文化活动经费,党团活动经费,防火防汛安全经费,保证了基层建设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机关和村、社区的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保障机关和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社区居民。

5、维稳经费绩效目标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保障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为辖区内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6、工程及其他资金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其中(1 )环境整治经费和经济发展经费,绩效目标:保障辖区内环境干净整洁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干净整洁的生活氛图。 (2 )社会建设项目工程和非工程,绩效目标:通过一系列环境整治工程和政府购买服务,服务辖区内居民,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幸福生活指数。

效果目标实现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开展一系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社区环境建设项目,为区内居民提供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丰富辖区内居民的业余生活 使辖区内居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2、环境效益指标:涉及垃圾人居环境整治资金。 提高社区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改善辖区内环境卫生,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财政支出项目财政绩效评价采取计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值为100分。根据综合考核,总体评价优良,资金使用较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水平较好,在促进扶贫救助、环境整治、道路改造、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8.92万元,支出174.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1万元,降低2.8%。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3.65万元,增加了7.6%。增长的原因是我单位是2017年8月成立的新单位,2017年度只有5月的支出,2018年度为全年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开支培训费3.07万元,用于开展人员就业,农民工上岗、技能等培训,人数307人,内容为专业技能、岗位职能、面点师、等各项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39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我单位有固定资产308.41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2018年北塔区茶元头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表

北塔区茶元头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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